他沿着长廊向我走来的时候,我在心里向上帝祈祷我别在婚礼现场晕倒。我到底做了什么能得到这个风华正茂神仙一般的男人?他身着深灰色西装,衬着紫色的领巾,显得他白皙的皮肤更加光彩夺目,宛若从神话故事中翩翩走来。他的小卷发用发油精心打理过,在烛光下闪闪发光,红唇好似冬日被晨露濡湿的玫瑰花瓣。
哈里森没有伴郎。本来他可以叫托马斯来,但我知道他哥哥对这桩婚事深恶痛绝——或许是因为本来他以为可以管管他的弟弟,结果徒劳无功。说的好像有人能强迫哈里森做他不喜欢做的事情似的。我那年轻的小情人有时也会让我觉得他更老成更睿智,我才是那个笨手笨脚的小毛孩。其他时候,他把脸埋在我的颈窝里好像只有我才能保护他不为充满恶意的世界所伤。我俩相辅相成,恰到好处。
他孤身一人走过走道。他的双亲去世了,但我觉得在和我结为一体前的最后一个月,他很享受自己独处的日子。
当他靠近的时候,我伸出手,他握住了。情不自禁地,我亲吻了他的脸颊,告诉他,他简直风华绝代。他回以赞美。以前从来没有人说过我好看,但从哈里森的双眼中我看到:他是认真的。
牧师说的话我几乎一点儿没听到,一心只顾着盯着我的未婚夫。哈里森看到我灼热持久的目光,脸红了。他对我报以微笑,对牧师点了点头,我也笑了起来,假装我在听牧师的祝词。
接下来的仪式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我们不想把婚礼办得太过隆重——没有动听的音乐也没有辞藻华丽的誓言。哈里森没在婚礼上拉小提琴,这让我有点失望,但我知道他讨厌表演。小提琴是他的私有财产,不过我希望有一天他能和我一起分享。
当婚礼接近尾声时,我踮起脚尖,亲吻了我的丈夫。在我离开他的嘴唇时,他轻笑起来,腼腆又害羞。在公共场合亲热永远不会成为我们婚礼的一部分,这不大要紧。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和哈里森独处,尽管他有时候会发发小脾气,但刚刚成为我丈夫的哈里森事实上脸皮非常薄。
他小声说道:“要是我的父亲母亲能看到就好了。”
我又在他的唇上落下一枚吻。“亲爱的,他们看得到。”
他点了点头。
我好想带着他逃跑,逃到一个没有托马斯挡道的地方。不过我们得先和迎宾队伍打打招呼,吃完晚餐才能离席。我们肩并肩站着,一一接过村民们和伦敦上流人士的祝福。
托马斯佯装停下,看了看我和哈里森。他愁眉苦脸的样子还挺好笑的。
哈里森伸手握住托马斯的。“别不开心了,我相信有一天你也能找到自己的真爱。”
听到他的话,我的心立刻膨胀起来。我没想到他对我,对我们的关系这么有信心。
托马斯无视了他弟弟一针见血的建议转而向我靠近。“你给我好好对他。”
托马斯突然关心起哈里森来让我惊讶,但我随即微微颔首,紧紧握住托马斯的手。“你曾经警告我说你弟弟当时身心交战,最终他的内心会战胜他的大脑。我想让你知道,哈里森的大脑和内心是一体的,无法分割。如果他没有心,也不会有聪明的小脑袋。”
他挣开我的手,额前紧皱,充满疑惑。他没再说什么,离开了,走之前他朝哈里森投以理解的目光。我想托马斯以后都不会来阻挠我们了。
最后,哈里森和我说他想走了,理由是他“想和丈夫亲热亲热”。在场的人不是嗤笑就是皱眉,但是我抑制不住我的笑容,因为我愈发意识到真正的哈里森不在乎财产多少和众人的眼光。他才华横溢,桀骜不驯,充满野性的美丽。我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